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6-30 点击数:

1.在院长、执行院长领导下,协助分管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指导教学管理人员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第二临床医学院各科室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管理。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人才招生、培养、毕业等各环节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环节工作。

5.每年主持召开1-2次全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有关问题。

6.对教学各级管理机构(教研室)和教学人员的工作进行质量监控。

7.加强各级教学人员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学意识。组织对各级教学人员教学能力培训和全面考核,并对教学人员的使用、奖惩、晋升提出具体意见。

8.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科研活动。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主持全院教学、培训和经验交流会。组织教师申报教学项目,组织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

9.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活动,认真落实学生教育教学工作。

10.定期对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11.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上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

12.及时认真总结临床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训,向第二临床医学院党政班子及时汇报,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质量。

13.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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