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3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习任务。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职工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提升理论修养、提升道德水平,增强法治观念、增强党性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

第二条 学习内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理论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三条  学习时间。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四周周四下午,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寒、暑假除外),各直属党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安排。

第四条 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对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每学年初制定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

第六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每学年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报第二临床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备案。严格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第八条 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计划、出勤情况、学习记录、学习情况总结等。

第九条  第二临床医学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科级干部等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第十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五章 督导考核

第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各科室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六章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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