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晰学院职能部门职责,现开展职能部门职责梳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按照部门职责、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三个模块进行梳理。
2.各部门的职责内涵要明确清晰,相互之间原则上应独立,避免相互交叉、含混不清。
3.对于确实与其他部门存在工作交叉,或需要各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应在描述中明确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角色、工作环节或任务。
4.职责梳理要体现规范性、可操作性,分工明确、前后衔接,便于划分与调整工作。
二、材料要求
1.请各职能部门全面准确、如实客观地梳理本部门工作职责。
2.标题字体用方正公文小标宋2号,内容采用仿宋3号字。
3.各部门请于5月20日中午下班前将工作职责交综合办。
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