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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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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附属学校学生就寝规定

作者:德育处  发布时间:2019-10-01

1.生活用品、个人物品未按规定位置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2.起床后按学校规定整理内务,被子、枕头按规定位置摆放。不按规定每人次扣1分。

3.个人物品叠放整齐放在整理箱内,不放贵重物品。不按规定每人次扣1分。

4.不携带零食进入寝室,不在寝室吃东西,发现一次扣1分。

5.卫生纸(巾)不入篓,乱扔垃圾或值日未尽到职责者,每人次扣1分。

6.按规定时间进入寝室,不按时进入的每人次扣1分。

7.熄灯后不得在房间、楼道内走动,否则每人次扣1分。

8.在规定时间之前起床、不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未经同意私自进出宿舍,每人次扣1分。

9.在寝室楼内奔跑、唱歌、跳舞、蹦床、骂人、串楼层、串宿舍、惹是生非、追逐打乱、大声喧哗、语言不文明、用力关门、敲墙、向窗外扔东西、泼水、衣服外挂、乱拉乱扯等视情节扣除1—3分。

10.熄灯铃响后还不能上床休息、走动、说话、拍手、制造声响、吃东西、打乱等每人次扣1分。

11.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一人次扣1分。

12.禁止私自换床位、串铺、调头睡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13.严禁带手机、游戏机、播放器等电子产品进入宿舍或进行使用,违者每人次扣5分。

14.上下床不走爬梯、在两床之间跳跃等,每人次扣1分。

15、私自使用电器、开启空调,每人次扣2分。

16. 人为损坏寝室公物和他人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1分。

17.一周之内扣5分的走读一周,扣5—10分走读两周走读两周后仍无改观,取消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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