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一流学科建设需要,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形式及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研究所及学科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和纪检人员组成,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2.申请资格审核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教务人员、学科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以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3.考核专家组:由报考导师及相关研究领域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原则上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制选拔范围为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生均须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除外),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者: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符合我校当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在CSSCI或CSCD源期刊上(扩展版、集刊除外)或SSCI源期刊JCR分区4区及以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者在SCI源期刊JCR分区3区及以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者在北大核心源期刊、CSSCI扩展版、CSCD扩展版、SCI源期刊JCR分区4区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者在EI源期刊发表1篇且同时在北大核心源期刊、CSSCI扩展版、CSCD扩展版、SCI源期刊JCR分区4区及以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论文需要正式发表,具体以论文检索证明为准。

(注: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期刊论文可以为“接受发表”;如论文被EI或SCI或SSCI收录,则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若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或SSCI的刊源证明)

4.具有较高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英语水平考试符合以下其一:CET4≥425;CET6≥400;IELTS≥6.0;TOEFL≥85;GRE≥260;WSK或PETS5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时间为10年内)

B. 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身心健康,符合郑州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者:

1.符合我校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一般应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横向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正在参与导师相关重大在研项目者优先。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做工作年限限制)。一般应由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单位或专家推荐。

②应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5.本科或硕士阶段有理工科教育背景者优先。

6.具有较高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 英语水平考试符合以下其一:CET4≥425;CET6≥400;IELTS≥6.0;TOEFL≥85;GRE≥26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B. 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7.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在北大核心源期刊、CSSCI及扩展版、CSCD及扩展版、SCI/SSCI源期刊JCR分区4区及以上、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论文可以为正式发表或接受发表。

(注:如论文被EI或SCI或SSCI收录,则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若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或SSCI的刊源证明)

四、申请-考核程序及内容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提交、资格审核、缴费及信息确认、笔试环节、综合能力考核与录取等。

(一)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前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31日期间,请按下述申请材料的顺序将材料统一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glxybgb2022@163.com,并同时邮寄材料(只接收EMS邮政快递)。快递至: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管理学院化学馆526室许老师电话:0371-67781657,邮编:450001。

报考我院博士并寄申请材料的同学,请务必加QQ群:286118311(群内名称和入群验证: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硕士学校+手机号)。

(二)材料提交

针对申请学术博士研究生的材料清单:

(1)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7)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针对申请工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材料清单: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证明,以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4)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

(8)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或S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或S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或S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9)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单位或专家推荐信。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并添加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学位论文规格),经拟报考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材料经拟报考导师初审后,4月5日前由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复审,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的资格。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4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四)补充纸质材料

通过申请环节的考生需在复试之前按学校要求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

(2)初审合格,参加复试之前,需提交本人《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

(3)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仅限拟报考定向工程博士考生)。

(五)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

(六)专业基础考核(业务课一)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及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七)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1)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报告时间15分钟,提问5分钟。

(2)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面试专家现场英语提问,要求考生用英语回答,用时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环节安排学科秘书1人,学科秘书要提前领取相关材料,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八)综合评定

考生综合评定总成绩的权重按专业基础考核(笔试)4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60%的比例确定。

上述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评定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择优录取:根据申请人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报告、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无导师同意接收并支付培养费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2.调剂:当年有招生计划名额,“申请-考核”合格的申请人数量不能满足招生需求时,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拟调剂的申请人需填写校内调剂表,经选报导师和拟调剂导师签字同意,并通过拟调入学科专家组的面试。

3.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的名单在管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五、相关说明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先向导师及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和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学院将在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

(二)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考核安排、综合考核成绩、初步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三)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申述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3356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657

(四)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基本参照本细则执行,面试形式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