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版块 >> 正文

我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被评为2020—2021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人民监督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过自我评价、情况核实、组织评定等考核程序,我院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被评为2020—2021年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人民监督员。

我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被评为2020—2021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嘉军教授学术水平的认可,同时也是对张嘉军教授过去一年认真履职、高质量完成监督工作的肯定。张嘉军教授自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牢记自身使命与职责,深入了解检察、积极参与检察、密切关注检察。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参加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如疑难案件评议、办案质量评查、意见建议座谈等。张教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素养,紧抓重点、往深处钻研,提出独到见地,并做到精益求精。张教授的履职行为,同其他监督渠道一起,有效地规范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提升了司法公开度、透明度、参与度,提高了人民满意度,深刻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供稿人李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