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版块 >> 正文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全体师生学习应勇检察长调研公益诉讼研究院讲话精神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全体师生学习

应勇检察长调研公益诉讼研究院讲话精神

为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调研公益诉讼研究院讲话精神,更好的推进公益诉讼学科建设,4月19日上午,“学习贯彻应勇检察长调研公益诉讼研究院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学科建设”学习会在郑州大学法学院211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学习会的有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王红建教授,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陈冬教授,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青年教师、崔玮博士,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青年教师、刘鋆博士,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青年教师、沈思达博士,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青年教师、王康博士,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青年教师、苏玮杰博士,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青年教师、邢昕博士,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研究生赵琼以及部分硕士研究生。本次学习会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主持。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教授表示,应勇检察长在调研公益诉讼研究院时所发表的讲话,对公益诉讼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果表示了肯定,同时鼓励我们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继续开拓创新,争取公益诉讼学科建设新成就。

随后,王红建教授表示,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应当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加强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团队合作,争取在新的发展阶段取得更高成就。同时建议应当建立相关奖励制度,鼓励公益诉讼科研发展。

陈冬教授表示,深入学习应勇检察长在调研公益诉讼研究院时所发表的讲话精神,有助于探寻公益诉讼学科发展新方向,有助于更好的建设更适合中国法治实践的公益诉讼制度。

青年教师崔玮博士认为,应勇检察长的讲话为更好的建设公益诉讼学科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公益诉讼学者增加了前进的底气。同时建议应当多与来自不同科研机构的学者进行交流,共同推进学科建设进程。

青年教师刘鋆博士谈到,本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的讲话,为更好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公益诉讼学科建设进程、完善公益诉讼人才培养体系指明了方向。

青年教师苏玮杰博士谈到,通过对应勇检察长讲话的学习,能够深切地感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公益诉讼学科的重视。公益诉讼学科在接下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当继续发挥发挥其功能,更好的保护公共利益。

青年教师邢昕博士表示,通过对于应勇检察长的讲话进行学习,其加深了对公益诉讼学科建设的必要性认识,认为有必要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学科建设,从而更好的推进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博士研究生赵琼同学发言时,认为公益诉讼学科的建设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其发展与完善也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

最后,张嘉军教授总结时指出,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公益诉讼学科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同时,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通过不断从实践中汲取养分,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将进一步深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为公益诉讼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出更多优质的“后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