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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家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在濮阳市检察院挂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7-06 [来源]:大象新闻 [浏览次数]:

7月5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的河南省首家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在濮阳市检察院挂牌。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主持仪式,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濮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分别致辞。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和濮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全瑞共同为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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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庆亚在致辞中表示,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濮阳市检察院的合作将为公益诉讼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将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开展深入的合作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交流,为检察公益诉讼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牛全瑞在致辞中表示,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濮阳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的一次大胆创新;是濮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与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强强联合、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是落实最高检“检学研”一体化机制、助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将进一步聚焦检察实践,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办案,实现检察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发展互促。通过深化资源共享,打造专业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平台,进一步大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检察官,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

揭牌仪式结束后,举行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郑州大学法学院领导、专家教授及濮阳市检察院领导、市县(区)两级院公益诉讼干警参加。濮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令宝介绍了近年来濮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深化双方协作的重点方向。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指出,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大地,内生于中国文化的独创性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成果,有鲜明的原创性、时代性、理论性、实践性。要进一步研究该制度与现有诉讼制度的衔接互动、价值取向、制度构成,形成学术化、理论化、体系化的研究成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更具说服力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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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振涛、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孔鼐被郑州大学法学院聘为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并颁发了聘书。郑州大学法学院向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赠送了公益诉讼法学书籍。梁庆亚一行还参观了濮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检史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