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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正式成立并投入使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8-11 [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7月5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的河南省首家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在濮阳市检察院挂牌。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嘉军主持仪式,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濮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分别致辞。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和濮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全瑞共同为基地揭牌。

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在致辞中表示,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授牌成立的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大学共建。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濮阳市检察院的合作将为公益诉讼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将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开展深入的合作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交流,为检察公益诉讼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濮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在致辞中表示,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是濮阳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的一次大胆创新;是濮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与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强强联合、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是落实最高检“检学研”一体化机制、助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将进一步聚焦检察实践,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办案,实现检察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发展互促。通过深化资源共享,打造专业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平台,进一步大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检察官,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

揭牌仪式结束后,举行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郑州大学法学院领导、专家教授及濮阳市检察院领导、市县(区)两级院公益诉讼干警参加。濮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令宝介绍了近年来濮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深化双方协作的重点方向。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指出,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大地,内生于中国文化的独创性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成果,有鲜明的原创性、时代性、理论性、实践性。要进一步研究该制度与现有诉讼制度的衔接互动、价值取向、制度构成,形成学术化、理论化、体系化的研究成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更具说服力的指引。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振涛、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孔鼐被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聘为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并颁发了聘书。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向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赠送了公益诉讼法学书籍。

2023年7月14日,为贯彻落实“检学研”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格局,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理论实践融合效用,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选派两批共计6名公益诉讼研究生到濮阳开展为期2个月的理论实践融合研究工作。郑州大学法学院梁增然老师、邢昕老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两批公益诉讼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第一批公益诉讼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师睿智、刘继汉和公益诉讼硕士研究生黄浩哲三名同学于7月15日进驻濮阳市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在实践基地工作期间,三名研究生深度参与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工作,博士研究生师睿智多次组织开展了有关“实践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内部研讨会,形成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和调查取证能力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重难点研究”等会议材料;博士研究生刘继汉、硕士研究生黄浩哲参与撰写了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综述及部分检察公益诉讼文书教材。三名研究生多次参加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及濮阳市各基层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案件论证会,现场学习了检察机关实地走访以及调查取证工作流程。

第二批公益诉讼研究生——孟聂凡宇、王真真、霍悦悦三名同学于8月7日入驻濮阳市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持续围绕“检学研”一体化发展方向开始进一步的工作。据悉,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提出的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化”,“精准化”要求,第二批公益诉讼研究生将就这一问题结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开展专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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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公益诉讼研究生在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的深度实践,不仅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这一检校合作新平台正式投入使用,而且表明了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能够真正整合检校资源优势,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理论实践融合创新,对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学科建设工作,大力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融合创新。在公益诉讼人才培养上,郑州大学法学院已获批全国首个“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公益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出版了全国首部《公益诉讼法》本科教材,实现了全国首个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完整的公益诉讼法学学科人才培养体系。未来,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将持续落实“检学研”一体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信息库”和“人才库”的重要作用。

供稿人:师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