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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1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指示要求,积极回应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更高履职需求,适应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急迫现实需要,筑牢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理论根基。2023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郑州大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郑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东升出席会议。来自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法院和检察机关系统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郑州大学党委书记别荣海与张雪樵、段文龙、徐向春等进行座谈,就检察公益诉讼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

研讨会开幕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主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郑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东升分别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做主题发言。

郑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东升在致辞中介绍了近年来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研究成果和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郑州大学将大力支持研究院的建设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条件。他希望与会的各位领导嘉宾继续关心郑州大学的建设发展,为郑州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讲话中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运用于实践。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丰硕成果,形成公益保护领域独树一帜的“中国方案”。他指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是时代之需、实践之需,对中华法治文明具有突出意义,也是推动公益诉讼领域法治化的重要一步,需要汇聚更多立法智慧,凝聚更广泛立法共识。

研讨会蓝皮书发布会环节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主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政法传媒分社副社长周琼围绕公益诉讼蓝皮书出版过程中审核校对工作的开展,以及公益诉讼蓝皮书的重要价值等方面介绍公益诉讼蓝皮书有关情况,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嘉军从书籍简介、编写委员会简介、体例结构、新书特色四个方面对蓝皮书编写情况进行汇报。

与会专家学者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检察公益诉讼与其他公益诉讼的关系”“调查权与举证责任分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有诉讼规则”等五个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和讨论。

“制定一部适应时代发展所需的检察公益诉讼法,是世界法治史上前无古人的开篇之作和具有标杆意义的法治大事件”,本次“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讨会”聚焦检察公益诉讼立法问题进行研讨,凝聚了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的多项共识,为公益诉讼的发展贡献力量,助推公益诉讼制度行稳致远。

(文图:陈鹏;审核:张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