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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李仲辉副检察长一行到郑州大学法学院考察调研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为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纵深推进。2024年4月1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仲辉、第五检察部主任邵娟英,副主任何琛,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王继岗,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良,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幸女一行到我院考察调研。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会见了考察组一行,并进行了深入交流。

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留志教授,副院长张嘉军教授,院工会主席、党政办主任吕广振,科研外事办主任张翔,研究生办公室主任韩谦,王红建教授、陈冬教授、沈思达副教授、崔玮老师、梁增然老师,以及法学院部分博士生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调研座谈会由副院长张嘉军教授主持。

院党委书记高留志致辞,他对绍兴市两级检察机关相关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本次考察调研活动成功举办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对双方未来在理论研究、案例探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方面深度合作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仲辉讲话,他认为这次来到郑州大学是因为对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仰慕已久”,研究院在公益诉讼领域具有很大影响,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领域走在前列,也同时是检察实务部门的重要智力支撑和研究伙伴。这次调研交流是“探亲、认亲、交亲”之旅,是联络建立的开始,希望以后双方在学术交流、理论研究、立法支持、案例论证、人才交流及培养等方面建立全面联系,成为坚实的合作伙伴。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充分细致全面的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和实务问题探讨论证座谈活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良等从基层检察办案工作实务出发,分别从宏观指导、微观需求、办案实际和立法可能等角度提出了多个理论性、指导性、实践性极强的问题。

王红建教授、陈冬教授等分别从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等不同角度和立场,对实务部门同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全局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

副院长张嘉军教授总结指出,这次活动是我们学界和检察实务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探索,也是我们双方共享资源、交换思想、开拓未来的良好机制。双方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沟通联络,拓宽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践探索经验、智力保障和学术理论研究支持。

(文、图: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