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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六名优秀教师赴省检察院等单位挂职锻炼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7-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大学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发展。近日,根据双方共建协议的要求,郑州大学法学院选派六名优秀教师前往省检察院及其下属单位挂职锻炼。

今年5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关于推进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建设的指示要求,持续深化检校合作,省检察院研究出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大学进一步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十条措施(试行)》细化了4个方面10项具体工作措施,以全方位、高层次、规范化检校合作助推我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定期接收郑州大学法学院老师挂职,定期接收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在符合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在全省检察机关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优秀检察人员到郑州大学法学院兼任硕士生导师、实务指导老师。为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研究人员获取实务素材、案例等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围绕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专门立法研究,继续联合组建高水平理论研究队伍,推出更多优秀成果。建立常态化学术研讨会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学术影响力。围绕检察工作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等问题,联合开展研究和教育培训。为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院设立常设性的公益诉讼咨询件刊物供领导参阅。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大学进一步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十条措施(试行)》精神,在学校党委、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前期选派40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到省检察院实习之后,法学院又选派6名德才兼备的教师到省检察院等挂职挂职锻炼。本次到省检察院挂职锻炼的老师是王康讲师(民商法方向),挂职任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助理;陈建讲师(宪法与行政法方向),挂职任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助理;崔玮讲师(民事公益诉讼方向),挂职任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助理。到市检察院挂职锻炼的是讲师(环境公益诉讼方向)、讲师(民事公益诉讼方向),前往郑州市检察院挂职锻炼;梁增然讲师(环境公益诉讼方向),前往濮阳市检察院挂职锻炼。

此次挂职锻炼为期一年,旨在让我院教师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实际案件处理过程,同时为检察机关带来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视角。该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教师们的实务经验,还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研究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项合作也标志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郑州大学之间合作关系迈向新高度,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共同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

(供稿人:刘鋆、张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