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正文  

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25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拟组建我省医疗保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范围

纳入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来源于我省医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保险、基金监督、审计、法律、统计、财务等工作的专业服务机构。主要从以下范围内选取。

(一) 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长期从事医疗、药学、药物经济学、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险研究、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大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专家。

(二) 长期从事《行政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教学、实践方面的专家

(三) 长期从事医保政策制定、经办服务管理、经办服务标准化等方面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保守秘密,廉洁公正。

(二)熟悉和了解医疗保障、卫生经济管理、医药价格、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政策和规定,热心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承担专家咨询、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知识、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本行业、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

(四)专业技术类专家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满3年以上,理论基础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管理类专家需从事医疗保险、卫生经济管理和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专家服务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并在职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医疗保障专家主要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被推荐人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表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专家推荐情况负责审核并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河南省医疗保障专家汇总表》(附表2),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 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tang@zz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办公室418A。

(三)申报工作结束后,省医疗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总量控制、择优选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专家正式纳入河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注意有关资料信息的保管,严格掌握知悉范围,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二)各单位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核资质,确保工作质量。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专家推荐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汤华彪

联系电话:0371-67739087

科学技术处

2020年8月2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
下一条:关于推荐郑州大学2020年度中原青年拔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