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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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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1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奖励我省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中国公民。

2、省自然科学奖

奖励我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要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省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

3、省技术发明奖

奖励我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省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奖励我省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5、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奖励同我省区域内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1、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个渠道。

2、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以单位渠道提名的实行限项申报,学校将在相关部门分配提名指标后对我校拟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分配用户名和密码、上报提名单位。

3、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申请表纸质版须所有提名专家本人签字原件(一式一份),并提供专家提名资格佐证材料(如院士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省科技厅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向提名责任专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

三、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1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 2022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4. 202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5.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6.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的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1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2、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并在PPT首页注明讲解人姓名,要求为第一完成人),制作成光盘,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提名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4、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包含光盘、纸质材料等)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

5、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请于4月20日前将《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需排序,见附件1),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dxjdsq@zzu.edu.cn。

(2)请于4月20日前将全部提名材料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413房间,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3)专家提名的纸质材料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五、特别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认真研读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kjt.henan.gov.cn/2023/04-06/2720801.html),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要求和条件,满足《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

2、申请人务必在征得所附支撑材料中所有完成者(不是报奖完成人)的同意下使用支撑材料。

3、凡提名者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者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请各申报人员于4月20日前将公示材料和公示稿发送科技处邮箱:zzdxjdsq@zzu.edu.cn,邮件标题为“第一完成人姓名-院系-提名方式-奖种-公示材料”。由科技处统一进行公示。

郑州大学科技处联系人:马禹慧

联系电话:67781106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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