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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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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3年度科技厅“包干制”项目(科技研发与推广专项)科研经费使用承诺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0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河南省进一步推进了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机制。在省级科技研发专项,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中原院士基金中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

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在预算定额内,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业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以及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

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根据《郑州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2023年度立项的重点研发与推广项目(清单见附件1)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请各位项目负责老师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并手写签名。扫描成电子版后发院系科研管理人员汇总。院系汇总齐后统一发送至邮箱zdg@zzu.edu.cn。另外纸质版一式一份,请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13房间。

联系人:庄东刚

联系电话:67781103

电子邮箱:zdg@zzu.edu.cn

附件1:2023年度立项的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清单

附件2:郑州大学“包干制”科研经费使用承诺书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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