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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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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科技厅、省财务厅对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7    阅读次数 :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我校作为资质单位,现面向全校征集申报支撑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1年或2022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二、申报材料条件

1.技术合同类型为“技术开发”,技术成果需求方注册地在省内,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类型为“技术转移”,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的基础上,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无申报资格。

2. 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3. 技术合同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不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不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已经申报过2022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的技术合同,不再重复申报;

5. 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

1. 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引进方(省内注册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规定的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发票和到账凭证上请标明所涉及技术合同的编号。

5.“技术转移”合同,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0月20日17:3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行政楼723办公室。

联系人:丁亚骏 0371-6778101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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