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第三次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
在此基础上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加盖院系公章的结项报告、科技报告共享证书、加盖财务章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和教育厅科研管理章的重要事项变更表(有人员变动和延期的需要提供)、研究报告、附件要求的佐证材料等内容。另外填写一份结项自评表附于结项材料最后。所有材料请装订在一起。
(二)院系请严格按照科技厅结项要求审核汇总本单位提交的材料,并在“结项报告”、“结项自评表”和“本单位结项汇总表”上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科技处413房间。
注:通过附属医院——卫健委渠道申报的项目需在附属医院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按照结项要求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按系统流程逐级提交备案;验收结果(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按要求在线提交。
(四)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提交至省科技厅。
(五)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文件、发放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六)省科技厅发放电子证书。规范结项证书管理,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加盖科技计划专用章),不再印发纸质证书。
(七)特别提醒:
1、2019年及以前的项目仍然按照《关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处理的通知》(科技处,2023年9月21日发布)相关要求办理项目终止事项。
2、2020年项目本次不再受理正常结项,只能申请项目终止。
3、2021年项目本次可以受理结项,但必须提供延期的重要事项变更表。
4、2022年的项目正常结项。
二、监督检查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抽查机制,省科技厅将按一定比例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实。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取消下放权限。
三、联系电话
综合业务: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
技术支持: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郑州大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科技处 庄东刚 0371-67781103
注:本次结题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前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纸质版一份到科技处413房间,科技处集中进行一次“单位盖章”和“教育厅盖章”;
(2)12月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3)12月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完成纸质材料的汇总、提交工作;
(4)12月15日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结题材料的校内评审工作;
(5)12月18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2.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4.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5.郑州大学纵向项目校内结项自评表
6.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常见问题解答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