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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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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和结题报告编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7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的有关规定,2023年我校共有358应结题各类基金项目(见附件1)需按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的编报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一)进展报告填写要求及基层单位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不可填写与项目进展无关内容(例如,申请项目终止等)。成果部分只填写2023年度获得情况。

各院系要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特别是对于报告中第二部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及第三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的内容要认真查看,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出现申请项目终止等情况),各院系要及时向科技处反馈。

(二)进展报告提交时间

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结题项目注意事项

(一)结题报告填写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N系统(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所有附件材料的电子化后在线上传。

2.结题/成果报告在线提交,需等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带有“NSFC-REPORT-2023”水印字样的正式PDF版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内签字,所上传附件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版。

3.结题/成果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4.项目经费收支明细由财务处统一打印,2024年1月10日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科技处413房间领取。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收支明细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汇总。

5.经费用决算表最后一列“结余数”中所有科目结余均不能为负,如有科目支出存在有负值情况的,请尽快到科技处办理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手续。预算调整表格可在科学技术处网站首页的“国家基金”中的“国家基金常用下载”中下载,做完预算调整后,负责人必须在结题报告的“预算说明书”中注明:“本项目在执行期内做了一次预算调整,并在依托单位备案”,同时说明预算调整的情况及原因。

6.由于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社会公布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全文,请每位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研究内容中知识产权保护,严禁报告中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7.各单位应逐项查看结题报告全文,结项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及科技处进行沟通,确保项目顺利结题。

(二)结题报告提交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在2024年2月20日16时前在ISISN系统中完成提交。

2.各院系要本单位结题/成果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结题报告审核书(模板见附件2),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3.结题/成果报告最后一页应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请负责人务必面朝外装订(方便科技处统一盖章),该页所有日期请负责人统一填写为“2024年3月9日”。

4.各院系于2024年3月7日前统一将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结题报告审核书(模板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413房间。

联系人:黄俊伟

联系电话:67739138

附件:1.2023年度需结题国家基金清单

2.郑州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院系审核书模板

3. 2023年度需填写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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