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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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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院、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6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2023年度学院、科研机构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郑州大学学院、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3)》(见附件),对2023年度的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二、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时间区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今年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工作采用自然科学科研管理平台统计,需注意以下几点:

1.自然科学科研管理平台访问地址:https://ky2022.v.zzu.edu.cn/,也可以通过学校“综合服务门户”--“常用应用”--“自然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科研管理平台。

2.各单位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含所有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博士后基金项目、引智项目、院士办项目等)到款信息由科技处整理汇总后统一录入管理平台,无需老师们自行录入。

3.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奖励由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导入系统,系统自动匹配,无需老师们认领。

4.国家标准、著作、新品种认定、学会协会成果奖请老师们自行录入管理平台,学院初审、科技处复审确认。国家标准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填报第几单位、共几单位、郑大参与人排名、共几人);著作需提供首页、版权页扫描件;新品种认定、成果奖励需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务必一并上传至系统,未提供或提交材料不充分不计入科研工作量。

5.系统添加“申诉“功能,项目、成果负责人可通过申诉功能修改项目、成果的相关内容,由学院审核、科技处复审确认。

6.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和科研主管老师负责核算本单位科研工作量,按时按节点要求提交审核,科技处对各单位上报的科研工作量进行复核。复核后的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经各单位确认无误后,系统导出,打印纸质文档,于1月12日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发送科技处邮箱:zdkyy@zzu.edu.cn,邮件主题“**院系2023年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表”。数据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科研管理平台出现问题,请截图并写明问题情况发送平台维护邮箱:kygl@zzu.edu.cn,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

四、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1.1月6日-1月10日,学校将科研项目、成果信息统一录入系统;

2.1月6日-1月11日,个人填报国家标准、著作、新品种认定、学会协会成果奖信息。若项目、成果信息有问题,老师们可使用申诉功能进行申诉;

3.1月11日-1月12日,各单位完成审核并提交确认;

4.1月13日-14日,科技处完成复核。

五、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今年科研工作量核算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扣除单位相应科研工作量分值。同时,请按时完成提交,逾期不报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老师   67781696

                 马老师   67781106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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