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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017-10-20   点击:[]

    一、立项管理

    1、为了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国内外从事肿瘤等重大疾病诊断和靶向治疗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

    2、申请课题须符合实验室当年度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3、鼓励申请人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课题的参与人员需有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但实验室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

    4、开放课题基金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初审,并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二、实施管理

    1、经批准执行的开放基金课题,列入实验室的研究计划,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交课题任务书;

    2、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从课题任务书签订日期起开始执行),一般不延期,的确需延期的课题,须由申请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延期不能超过6个月;

    3、开放课题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任务书中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须由申请人提前提出研究任务变更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4、课题实施中期,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中期研究进展报告,实验室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课题将停止资助;

    5、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1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发表的论文。

    三、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管理参照郑州大学关于开放课题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任务书预算执行;

    2、开放课题经费包括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四、成果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和实验室共享。开放基金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进行开放基金资助标注;

    2、项目资助中文标注格式:河南省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和诊断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号),英文标注格式: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Targeting Therapy and Diagnosis for Critical Diseases, Henan Province (Grant No.****** )

    3、开放基金课题资助获得的成果,应按实验室署名方式署名:
    中文:河南省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和诊断重点实验室,郑州 410005
    英文:Targeting Therapy and Diagnosis for Critical Diseases, Henan Province,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10005,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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