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工作,在 2023 年 10 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督导(第一轮)工作的基础上,学校拟面向全校教学单位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督导(第二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 年 4 月 1 日-3 日。
二、检查内容
(一)自评自建开展情况
1.学院自评报告;
2.每个单位 10 分钟 ppt 汇报。
(二)教学档案材料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方案最新版本要求);
2.师资情况;
3.课程(大纲、教材、课表、成绩单...);
4.毕业设计(论文):近两年纸质版及电子版;
5.试卷(近两年原始状态的电子版或纸质版)、试卷分析等;
6.实习实践材料(实验室、实习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论文、专利、竞赛、实习实训基地等);
7.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案例:每个院系 1-2 个;近三年案例,无模板,不限字数;可以是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协同性的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与创新实践;
8.近 5 年内优秀毕业生案例,每个院系 5-10 个:优秀毕业生相关信息及培养经验归纳总结;
9.教学管理制度文件:院级督导、学生信息员实施办法(名单、工作简报、听课记录等);其他管理制度及有效执行情况,工作布置、落实等过程材料。
(三)听课看课情况
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督导、信息员等对本单位教师上课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做好听课记录,并针对问题持续改进。这是本次督查的重点,同时督导组也要现场听看课。
(四)相关人员访谈
访谈对象:学院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教师、学生。
三、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深入理解审核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教务部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