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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在代理机构开评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4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我校在代理公司开评标活动参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方式进行,特规定如下:

一、在代理机构内部组织的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开标。评标由专家独立完成,在评标过程中,除评标专家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专家抽取,代理机构联系项目单位确定抽取时间。

三、代理机构开标评标场所的监控设施应能够正常使用并且音视频清晰,监督人员在监控室远程监督。

四、评标结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加盖郑州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公章时,同时报送监控音视频资料。监控文件名称为该项目编号。

五、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2023年8月15日

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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