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零星采购自行组织程序

作者: 时间:2017-11-1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零星采购工作,扩大各单位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组织程序如下:

一、零星采购范围:

总金额1—1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

二、零星采购的组织和责任:

学校零星采购由项目单位具体负责采购,项目单位应当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零星采购工作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三、各单位零星采购自行组织流程:

1.预算金额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采购项目,项目单位采购经费落实后,由项目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学校零星采购组织程序》,制定本单位采购细则并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

2.零星采购时,由项目单位采购人在“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零星采购备案”进行报备。

3.项目单位在广泛调研、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货比三家原则,按适合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在采购中,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等资料要扫描上传,评审报告可参考《郑州大学零星采购项目评审表》。

4.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事项,与中标商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系统中。

5.零星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单位须严格按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原件扫描后上传系统中。。

6.验收合格后,须办固定资产的项目的,采购单位按学校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四、纳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的货物全部实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采购。

五、纪律及责任:

各单位在进行零星采购时,应坚持节约经费的原则,凡能汇总进行招标采购的应招标采购,避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发生。

原则上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自行采购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额度超限额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行为。

六、学校零星采购工作接受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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