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零星采购组织程序

作者: 时间:2021-07-16 点击数:

《郑州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已下发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零星采购工作,扩大各单位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组织程序如下:

一、零星采购范围

采购总金额1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项目。

二、零星采购的组织和责任

学校零星采购由相关采购单位具体负责采购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采购责任人。学校零星采购工作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三、各单位零星采购自行组织流程

1.零星采购项目须在“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

2.零星采购时,采购单位必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三人以上的采购小组,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管纪检的负责人参与监督,在广泛调研、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货比三家原则,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评审表可参照《郑州大学零星采购项目评审表》。

3.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事项,与中标商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4.零星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单位须严格按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5.合同执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须将采购时形成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验收资料等上传“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并打印“零星采购项目(完结)备案表”,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办理审计和报账手续。

四、网上商城采购

属于网上商城采购内容的项目,必须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豫财购〔2016〕1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及责任

各单位在进行零星采购时,应坚持节约经费的原则,凡能汇总进行招标采购的应招标采购,避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发生。

原则上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自行采购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额度超10万元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行为。

学校零星采购工作接受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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