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函是否需要签字或者盖章

作者: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⑵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⑶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⑷事实依据;⑸必要的法律依据;⑹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之规定,需要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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