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
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2、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亦不得为之提供程序、工具和帮助;
3、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4、 在电子信息、应用软件中,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5、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6、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