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2023年3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
《办法》共8章75条,对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出了5方面要求。一是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明确机构管理机制、建立机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管制度、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等;二是强化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机制、完善个人信息处理流程、明确安全防护的技术要求等;三是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体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制度等;四是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主要包括:确保资金投入、完善组织保障、分类和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五是平衡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与发展,主要包括: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专业支撑、强化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的创新应用等。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202729/content.shtml
【导读分析】证券期货业的行业性质决定了其发展与网络、数据密不可分,其面临的网络安全挑战也更加突出和复杂。2012年以来,证监会相继发布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进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以此为基础,2022年4月,证监会又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主要有3方面重要变化。一是拓展规范对象范围,规范对象由原来的“网络安全”调整为“网络和信息全”;二是突出个人信息保护,将原来的“数据安全统筹管理”一章整体变更为“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也更加聚焦于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三是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规定,如细化了对于人员职责、运行标准、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新业务模式安全的规定等等。
《办法》的发布,或将带来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新契机。一是在证券期货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办法》明确了监测预警、入侵检测和防御、态势感知等方面的建设需求,有助于促进网络安全咨询和评估、网络安全运维、网络安全事件响应等业务的发展。二是在证券期货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办法》重点强调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加密、脱敏、备份和恢复、审计监督等保护措施,无疑将带动与个人信息保护强相关的数据信息处理技术研发、数据信息审计溯源等业务发展。三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方面,《办法》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在证券期货行业落地,并具体化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分类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风险监测和评估检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保障等,也有助于促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相关产品、方案和服务的发展。四是在行业网络安全基础方面,《办法》所明确的人才培育、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等保障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网络安全人才实训、推进行业网络安全产业生态构建等,也会有较直接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