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26日 00:00
【作者】崔浩然
【机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郑大分中心助理研究员;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2010年5月,越南政府决定规划设立“南谒岛海洋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中国南沙群岛海域,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违背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诸多证据表明,“南谒岛海洋保护区”并不是出于海洋环境保护目的而建,它只是越南对其侵占岛礁“合法化”的一个举措,本质上是“主权宣示”的政治工具。南海面临着严重的生态环境恶化风险,海洋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国相互合作。南海各国有合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和共识,各国应搁置争议,借鉴其它半闭海合作模式,构建南海海洋环保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不应影响国家通过谈判解决岛屿主权争端和海域划界的努力,也不应影响各国的南海权利主张。
【关键词】南谒岛海洋保护区;违法性;环保;合作机制
来源:《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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