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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14 [浏览次数]:

1、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的保证,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重视安全工作。

2、 以科研实验室为单位设立安全责任人,科研实验室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

3、根据实验自身特点,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按各项安全规定进行,出了问题要责任到室、责任到人。

4、每个实验室都要设一个安全技术员,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章的操作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向领导汇报并要求及时解决。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学生,要宣讲安全规章,严格要求,大胆管理,任何人均要服从安全员的管理。

5、室内危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药品试剂时,遵守“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要正确使用确保安全,在使用剧毒或强腐蚀性化学药品前,应穿戴好防毒防护用具,药品的摆放地点应有醒目标志,以免他人触动。

6、在进行高温、高压(含钢瓶)操作时,要正确操作确保无误,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7、进行合金熔炼等高温作业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具,以免溅伤或烫伤。合金原材料及添加料均应烘干,严禁将性状不明的物体加入熔炉中。

8、在电炉中装取试样,应断电操作,严禁带电操作。

9、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领取和保管,对发烟、霉变、粉尘,有毒气体应妥善处理。

10、实验室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11、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2、各种安全防范设施要配备到位,不允许借用或挪用;实验人员及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严格检查门窗、水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