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学院安全检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目的
了解各部门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国家、行业安全标准情况,及时纠正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及早发现并责令排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定义
指各级组织对本单位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学院安全工作检查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
(二)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
(三)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情况;
(四)学院必要的安全经费投入、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情况;
(五)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学院事关师生人身安全的重要设施及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制定及日常演练情况;
(七)学院从事与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学院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学院消防安全工作
四、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方式
采取自查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邀请消防部门人员参加。
五、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方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给予极大支持。
(三)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活动开展有记录。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学院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院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搞好学院基本建设和实验室改造工作,严格要求按程序办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发现不安全隐患 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督促整改,作好记载,确保万无一失。
(七)加强对学生的监管,确保消防设施齐备。
(八)对所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否则按其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六、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要求
(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学院的负责人签字;
(二)负消防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消防知识水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礼貌待人。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四)各级部门对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七、学院具体消防检查制度细则
(一)、院安全负责人制定专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下发到院个责任区安全员;
(二)、每周一下午3:30为防检查时间;
(三)、各系安全员检查各自的责任区,检查结果在周一下午4:30前报到院安全负责人处备案;
(四)、检查出消防隐患,院安全负责人要立即拿出解决方案组织人力物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