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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消防工作,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切身利益,打造平安校园,维护我院正常教学秩序,切实有效降低事故的危害,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火灾事故。依照学校“119”消防宣传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l  组织机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组  长:陈静波、王瑞波

副组长:汤克勇、刘民英、许  群、孙亚明、张煜芳

成  员:贾晓林、孙玉福、李庆奎、徐慎刚、张晓黎、刘文涛、马成良、王玉东

安全员:邵力兵、陈  永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 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报警到 119 消防指挥中心,同时报告校保卫处6778110;通知院办,由院办通知应急处置小组,接到通知的领导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组织人力物力处理事件。

二、现场人员迅速切断有关电源、切断火源。

三、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和抢救受伤学生。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五、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六、同时报警 110、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七、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八、妥善处理事故。

九、迅速配合保卫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十、注意事项:

  (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 3 )各级领导要认真处理好各方面应急事件,确保正常的工作和学习秩序。

l  火灾报告程序

发现火灾情况,立即打报警电话-119,报警时必须做到:火灾地点和火灾情况清楚准确等;学校保卫处电话6778110,院办-67781590!院办再通知院有关应急领导小组主管领导。

l  善后处理

1 、学院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院稳定。

2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l  调查与结案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火灾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