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相关“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管理,推动新理论、新技术、新业务等的研究在我院真实、有效地开展,现就“科技成果应用证明”办理注意事项和具体流程等通知如下:
1.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科室对相关成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有主要责任。
2.对于涉嫌学术不端的科研成果我院一律不予办理应用证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3.申报各类成果奖需开具应用证明时须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盖章申请单、成果应用情况表,见附件1和附件2。
4.填写好后将附件1、附件2和应用证明(若无规定模板可参考附件3)交至科研办公室。
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冯宇
办公电话:63931289/内线:6289
办公地点: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科研教学中心G座7楼701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盖章申请单
3.应用证明(模板)
科研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