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应用证明”办理流程的通知

科研办 发布时间:2024-07-25 点击数:

全院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相关“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管理,推动新理论、新技术、新业务等的研究在我院真实、有效地开展,现就“科技成果应用证明”办理注意事项和具体流程等通知如下:

1.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科室对相关成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有主要责任。

2.对于涉嫌学术不端的科研成果我院一律不予办理应用证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3.申报各类成果奖需开具应用证明时须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盖章申请单、成果应用情况表,见附件1和附件2。

4.填写好后将附件1、附件2和应用证明(若无规定模板可参考附件3)交至科研办公室。

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冯宇

办公电话:63931289/内线:6289

办公地点: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科研教学中心G座7楼701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盖章申请单

3.应用证明(模板)

科研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应用证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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