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复试中将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各复试小组负责本组的考生资格核验,以及面试试题筹备等技术层面的辅助工作。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我院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的原则及差额比例
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总体差额比原则上不低于1:1.2。
复试名单将在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工作栏公布(https://www7.zzu.edu.cn/delcyxy/)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
2.复试安排:
复试 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项 目 |
方向及专业 |
笔试 |
3月31日 7:50-12: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门诊楼六楼大会议室 |
见招生目录 |
所有专业 |
技能 考核 |
3月31日 下午14: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教学科研楼(润华商务花园G座) |
体格 检查 |
心血管病学 呼吸系疾病 消化系疾病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儿科学 神经病学 重症医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肿瘤学 放射影像学 超声医学 |
3月31日 下午14: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教学科研楼(润华商务花园G座) |
换药 |
普通外科学 泌尿外科学 胸外科学 神经外科学 整形外科学 心血管外科学 骨科学 妇产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麻醉学 |
时间 另行通知 |
地点另行通知 |
无菌技术操作 |
成人护理 |
面试 |
4月1日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楼(润华商务花园G座) 各专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备注:笔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八路院区(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2号);技能及面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楼(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4号润华商务花园)。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
详见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gs.zzu.edu.cn/info/1023/13402.htm
所有考生均需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需延长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延长6个月),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详见附件)。
(6)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系统并打印通知单https://gs2.v.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 打印系统开通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6个月)。
(8)报考类型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9)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3月30日8:00—17:00
地点: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楼(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4号润华商务花园G座105)。
我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我院采取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类复试。
专业学位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组专家确定。复试形式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笔试包括病理生理学(满分100)和各方向招生目录上的复试科目(满分100)合计占比40%;技能考核(实践)占比15%(满分100)。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和专业知识面试,其中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占比20%(满分100分),专业知识面试占比25%(满分100)。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抽题采取随机原则。
学术学位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组专家确定。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病理生理学(满分100)和各方向招生目录上的复试科目(满分100)合计占比40%。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面试,其中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占比20%(满分100分),专业知识面试占比40%(满分100)。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抽题采取随机原则。
我院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或跨专业报考105400护理的考生复试时,加试《健康评估》、《护理研究》。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此项不作为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考核成绩×20%+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技能考核成绩×15%+专业知识面试成绩×25%。
学术学位,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考核成绩×20%+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2.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我院设定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3.我院按研究方向复试及排序。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者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仍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5.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我院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如仍并列,则按照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个别专业及研究方向存在缺额,具体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工作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其他要求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我院仅接受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六、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办公室以具名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研究生办公室及时向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核实后,将及时给予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联系方式: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八路2号
邮政编码:450003
电话:0371-63921651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