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中心药品与试剂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4-07-31 点击数:

  

一、实验中心药品与试剂由专人负责管理,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外,  

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药品室。  

二、管理人员在购入药品后,要逐项登记建帐,同时将各类药品、试剂分类合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三、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四、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金属钾、金属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浓硫酸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五、易燃、易爆药品应统一存放在危险品仓库。领用剧毒药品时,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领用时要进行登记,签名,注明用途和用量。  

六、药品室内严禁烟火,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出借药品,如有违犯,从严处理。  

八、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了解药品消耗情况,根据实验课程进度和需要,提出计划,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