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用品、个人物品未按规定位置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2.起床后按学校规定整理内务,被子、枕头按规定位置摆放。不按规定每人次扣1分。
3.个人物品叠放整齐放在整理箱内,不放贵重物品。不按规定每人次扣1分。
4.不携带零食进入寝室,不在寝室吃东西,发现一次扣1分。
5.卫生纸(巾)不入篓,乱扔垃圾或值日未尽到职责者,每人次扣1分。
6.按规定时间进入寝室,不按时进入的每人次扣1分。
7.熄灯后不得在房间、楼道内走动,否则每人次扣1分。
8.在规定时间之前起床、不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未经同意私自进出宿舍,每人次扣1分。
9.在寝室楼内奔跑、唱歌、跳舞、蹦床、骂人、串楼层、串宿舍、惹是生非、追逐打乱、大声喧哗、语言不文明、用力关门、敲墙、向窗外扔东西、泼水、衣服外挂、乱拉乱扯等视情节扣除1—3分。
10.熄灯铃响后还不能上床休息、走动、说话、拍手、制造声响、吃东西、打乱等每人次扣1分。
11.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一人次扣1分。
12.禁止私自换床位、串铺、调头睡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13.严禁带手机、游戏机、播放器等电子产品进入宿舍或进行使用,违者每人次扣5分。
14.上下床不走爬梯、在两床之间跳跃等,每人次扣1分。
15、私自使用电器、开启空调,每人次扣2分。
16. 人为损坏寝室公物和他人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1分。
17.一周之内扣5分的走读一周,扣5—10分走读两周;走读两周后仍无改观,取消住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