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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国防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

校科研〔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6-11 来源: 点击量:

         《郑州大学防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研〔2026〕1号)全文请到学校行政楼军工办416A现场查阅。以下为部分核心要点。

一、国防科研项目管理费计提要求

1. 国防科研项目(含纵向和横向)的管理费分配比例按学校使用、学院或科研机构使用为3:7。

2. 国防横向管理费计提方法

国防横向科研项目以本次到款金额为计提基数,各项管理费计提标准如下:

(1)资源使用费按计提基数的1%计提;

(2)学校管理费按超额累退方式计提: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0.9%,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超过500万元部分按0.3%;

(3)院系管理费按超额累退方式计提: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2.1%,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1.4%,超过500万元部分按0.7%。

3. 国防纵向管理费计提方法

(1)在项目管理制度或任务书(合同)中已明确管理费比例或金额的,按规定的比例或约定金额计提。

(2)项目(课题)经费中单列间接经费的,管理费总额计算如下:

a.直接经费(不含合作转拨经费、自筹经费)500万元(含)以下,管理费总额=间接经费×30%。

以一次到款金额为计提基数,计提的管理费=(到款金额/项目总经费)×管理费总额,其中学校管理费=0.3×计提的管理费,学院或科研究机构使用费=0.7×计提的管理费。

b.直接经费(不含合作转拨经费、自筹)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以下,管理费总额=(500/直接经费)×间接经费×30%+(直接经费-500)/直接经费×间接经费×20%。

以一次到款金额为计提基数,计提的管理费=(到款金额/项目总经费)×管理费总额,其中学校管理费=0.3×计提的管理费,学院或科研究机构使用费=0.7×计提的管理费。

c.直接经费(不含合作转拨经费、自筹)1000万元以上,管理费总额=(500/直接经费)×间接经费×30%+(500/直接经费)×间接经费×20%+(直接经费-1000)/直接经费×间接经费×10%。

以一次到款金额为计提基数,计提的管理费=(到款金额/项目总经费)×管理费总额,其中学校管理费=0.3×计提的管理费,学院或科研究机构使用费=0.7×计提的管理费。

d.按以上方法计算的管理费总额,若管理费总额<项目总经费(不含合作转拨经费、自筹经费)×5%,管理费总额按照项目总经费(不含合作转拨经费、自筹经费)×5%计提。

以一次到款金额为计提基数,计提的管理费=(到款金额/项目总经费)×管理费总额,

(3)若项目未单列间接经费(含“包干制”),管理费按照总经费(扣合作转拨经费、自筹经费)5%的比例计提。

二、国防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要求

国防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若任务书、合同有相关要求则遵照执行,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依规编制预算,经军工办、资产与财务部审核后上报上级部门。

三、外协费

国防科研外协费分合作转拨、协作转拨两类:合作转拨为联合承担项目的拨付经费,免收管理费;协作转拨是委托外单位开展技术服务的费用,不含物资采购,总额原则上不超项目总经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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