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郑州大学校教务[2016] 5号文件《郑州大学新任教师上岗资格管理规定》(见:郑州大学教务在线-管理文件-教师教育教学发展)的精神要求,2016年3月以后,我校新任教师承担理论课教学前必须进行任课资格培训和考核。
院(系)要对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结果进行审查。院(系)要审查新任教师拟主讲课程50%以上的教案及所做的全部习题和实验报告等教学基本资料、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参加各种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等。新任教师讲授理论课前,必须经过院(系)至少1次试讲,审查合格后,填写《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和《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结果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学校审核通过后,院(系)方可正式安排理论课教学。
对将要承担下学期理论课教学的新任教师,院(系)应于2018年12月8日前将盖有院(系)公章的《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结果汇总表》和《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纸质版(2份)装入档案袋内报教务处23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jwwlp@zzu.edu.cn,电话:67739185。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
附件2.《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培养考核表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