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承办的“首届教育法学科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沪召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副司长王大泉,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孙真荣,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侯丹华、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文忠,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各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代表,以及上海市政府参事关保英等特邀专家共70余人出席研讨会。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主持。车骋老师代表本基地出席会议。

会议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开幕式、主题论坛和闭幕式。其中开幕式中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指出教育法治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实践问题展开,通过实践需求呼唤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孙真荣指出教育法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于如何实现教育学与法学的交叉融合,以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教育治理效能。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教育法律问题的研究不仅涉及到国家战略的推进与定位,也是国家与社会对于教育现代化的迫切需求。
在主题论坛中,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分享了《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教育法学研究的对象与重点》;安徽大学原副校长程雁雷教授分享了《诉求与回应:构建教育法学学科的若干思考》;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分享了《论教育法学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基于“个人权利”与“教育发展”的双重视角》;华东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院院长邹荣以分享了《教育法学的属性、基础理论与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申素平教授分享了《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重难点问题——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例》;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文忠交流了《涉教育类行政案件情况报告2018-2022》。
在闭幕式中,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练育强指出本次研讨会覆盖了教育法学体系建设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的话题,深入探讨了教育法学的逻辑起点、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等多方面、多层次话题,具有理论体系完善的引领性。
在“首届教育法学科体系建设研讨会”之后,郑州大学车骋讲师和赵大鹏讲师应邀参加复旦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9月14日举办的“教育圆桌论坛”。此次圆桌论坛由复旦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办,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北京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西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华东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院、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共同参与。
本次圆桌论坛紧紧围绕教育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讨论,包括高校校规自治边界划分问题、高等教育行政诉讼中的程序适用问题、依法治校、学术自由与司法介入之间的关系问题、教育法学科人才培养以及就业方向问题、受教育权制度保障问题、教育惩戒的法律规制问题、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涵问题等涉及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多层次、多方面问题。
其中,本基地代表车骋老师针对目前教育惩戒出现“教师不敢罚、不愿罚”的实践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如果法律过多规制教育惩戒,是否会引起教师对于教育惩戒态度的恐惧,最后导致应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教育惩戒制度反而钳制了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另外,在高校惩戒案件中,由于学术自治原则边界的不确定,导致惩戒适用边界不明,进而导致高校校规在某些具体的案件中超越了自治边界。并且,目前高校行政诉讼案件中出现了“过于依赖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现象,即法官一方面担心裁判结果逾越学术自治边界;另一方面担心裁判结果未能充分保护学生正当权益,进而多采用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依据裁判高校重新作出惩戒决定。这一现象的产生会导致学生的权利保护不能落到实处。本基地代表赵大鹏老师根据实践经验以及政策规定,指出办学自主权边界未能厘清的原因在于其制度仍然遵循政策规定,而未能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进而导致校规与法律之间边界模糊,学生权利未能充分保障。
(文/图:车骋;编辑:张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