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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优秀考生奖励办法

发布人:   资料来源:医学科学院   时间:2018-11-16   阅读次数: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校研究生[2015]1号)文件精神,优秀考生享受学校相关奖励政策。为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我院研究生,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院另设立该专项资金奖励优秀考生。

一、奖励范围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我院正式录取的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录取为我院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500元,经我院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1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推免生

经考核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3000元。经我院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10000元。

经考核接收的其他高校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1500元。

1.第一志愿考生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500元,经我院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1000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且复试综合排序前10%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优秀考生奖金1500元。

1.调剂生

调剂至我院录取的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500元,经我院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

以上研究生优秀考生奖金,不适用于上述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奖励人员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核定。

2.奖励名单经审核合格后将在我院予以公示。

3.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因入学考试违规违纪被取消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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