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

外出访亲被“偷家”,如何维护宅基地使用权

作者:高佳欣 时间:2022-11-11 点击数:

一、趁虚而垒大门垛,沟通无果诉上法庭

老李与老赵是一墙之隔的邻居,2005129日老李依法取得一个老胡同的宅基地使用权,随后他这块土地上建了房屋并在院落的东北角留了一块存放杂物的空地。但在他去外地儿子家居住时,邻居老赵竟擅自在这块空地上垒盖了自家的大门垛,老李回来后多次找村委会人员与老赵进行调解,多次沟通无果后,老李无奈以自己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为由将老赵告上法庭。

二、法院判决显公正,恰当运用宅基地相关法条

经过审判,法院判决被告老赵在十日内拆除占用原告老李宅基地上垒建的门垛返还原告老李的空闲宅基地。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人能够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和使用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若非自愿不可剥夺。因此即使是他人闲置的地方,我们也不可随意地去占用,否则就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此外,我们的法律明确了规定了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维护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适用“排除妨害”来维护自己权利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邻居为吃水问题在你的房屋后埋管就不适用。

三、诉讼有时限,错过怎么办?

我们向法院请求维权是有时效限制的,例如我们想撤销某个合同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也有例外,行使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时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因此一旦我们发现上述情况发生便可以向法院求助。


法理大过情理,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权利被侵害时要及时寻求司法保护,用好法律武器!






Copyright © 2006 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一切资料仅用于教学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