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店扰民被人告上法庭

陈某等27位小区业主与邸某开设酒店的房屋同在本市交通路“交通花园”小区。邸某在该区开办了恒丰大酒店,从事餐饮业(未办理工商登记)。邸某开设的酒店的灶间(在二楼)上方为27业主之一的宋某的住房,灶间引风机的声音对周围的住户形成噪声污染。邸某又将酒店二楼东边的墙打通,开一门通向位于灶间北侧的平台(原为四周封闭)。邸某饭店的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洗菜、洗碗,以致污水流至小区内。27位小区业主对此终于忍无可忍,于是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给一个公正的审判。
二、法院不负重望出判决
邸某的行为确实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法院也是没让人失望。从法律上看,邻里关系处理的原则应该是方便彼此生活、有利于彼此团结、解决纠纷公平合理,否则缺理的一方就要遵循法律规定停止侵害行为,消除给他人造成妨碍的影响,甚至还要帮别人恢复原本的生活状态。一审判决被告邸某十日内自行拆除恒丰大酒店灶间的引风机,同时将烟囱升高。十日内从其饭店灶间北侧的平台迁出,迁出时将其打开的门砌上。同一时间内将平台下面一楼房屋东墙开向小区的门砌上,恢复原状。这一结果真是大快人心,被告邸某还上诉狡辩,不过二审法院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依然维持原判。
三、各方努力创和谐邻里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开发商在建设住宅小区的同时,均将住宅底层建成商业用房进行出售。但在设计过程中,很少考虑经营设备、设施的安放问题。购房者利用商业用房开设酒店、从事餐饮的情况较多,从而产生了噪声、油污等环境问题以及其他相邻关系纠纷。我国向来主张以和为贵,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一定要搞好,一起团结克服各种困难生活才会过的顺风又顺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