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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排污有讲究 随意倾倒要担责


作者:徐晓苒 时间:2022-11-30 点击数:

一、 商家积极大扫除 行人无辜惹灾祸

2021年2月4日下午,重庆某面包店的生产车间做大扫除时,工作人员将清洗面包框的污水直接倾倒在车间外,污水沿路面漫延十余米至周边居民通行的过道。但由于该过道采光条件较差且存在一定坡度。周围居民朱某正常步行经过该过道时,因路面存在油污滑倒受伤,造成右三踝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1天。


一、 双方都深感委屈 损失责任谁承担?

朱某在与面包店协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后,将面包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重庆市潼南区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后审结了这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

法院认定:面包店向公共道路倾倒污水,造成经过该过道的朱某受伤,其行为妨碍了公共道路的通行,应认定侵权责任成立。过道系阴暗潮湿的坡形路面,朱某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应认定其未尽自身安全的审慎义务,可适当减轻面包店的责任。因此,法院认定面包店应承担主要责任,判决向朱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约84000元。

二、 妨害交通非小事 道路通畅要确保

《民法典》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朱某发生事故的路段属于无道路管理人的公共道路,面包店是本案中唯一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1)医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误工费: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也是面包店对朱某所受损害的赔偿计算依据。

三、 日常小事不起眼 莫因任性空后悔!

面包店倾倒污水,看起来这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是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所造成的后果可能是我们承担不起的。从法律上来说,面包店的行为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从道德上说,污水肆意排放也不符合团结、友善的社会观念。此外,朱某的经历也是给我们提了个醒,即使是家门口天天走的熟路,也要注意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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