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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给女儿汇款80万,借款?赠与?法院判了!

作者: 时间:2023-04-27 点击数:

父亲给女儿汇款80借款赠与法院判了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许许多多父母对儿女的担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有些子女非但不领情反而反将一军让父母不知所措下面这个案例就是教训。

一、 为女汇款80万元讨要惨遭拒绝。

2006年老张与前妻协议离婚后女儿小化名便跟随母亲一起生活而老张承担了大部分抚养费。小星大学毕业时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恰逢老张房子拆迁获得安置补助款老张便向女儿汇款95160元用于女儿日常生活费用259000元给女儿购买车辆447000元资助女儿创立公司。后来老张失业加生病又因房子装修背负了不少债务。2019年底老张向小星讨要上述款项小星拒绝偿还。最后在还给老张40000元后小星失去联系无奈老张将其告上法庭。

二、 法院出手此案依法来裁判

 法院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款项究竟是赠与款项还是借款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本案中老张没有明确所有款项为赠与款小星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老张提供买车、创业款的行为更多的带有暂时帮助的性质故老张给女儿的95160元生活费不宜认定为借款而买车、创业款等共计706000元应认定为借款应予以返还。在女儿小花已归还40000元的基础上法院一审判决其归还借款666000元。

三、 与父母保持良好关系不要把爱当做理所当然

 在现在许多父母无偿付出是为了让子女更加幸福但父母的付出不当然的都是义务。况且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家庭和谐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该敬重父母珍惜父母对我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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