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矿石,两男子获刑!
一、开采矿石去卖钱,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吗?
最近发生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和单某以非法采矿赚钱为目的,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允许在山上非法采石3944.3立方米,并将其中 60 立方米的碎石进行转卖,非法赚取 4800元。
经鉴定,王某和单某非法开采的砂石价值189640 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了非法采矿罪,依法对他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违法所得人民币 4800 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二、 非法采矿的方式不可取,违法又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刑罚只是手段,环保素质和守法意识更重要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了解到为了个人私欲非法开采矿产是非常错误的行为。矿产资源保护既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政策和矿山生产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个人应遵行的责任。矿产资源的保护必须依照国家统一制订的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由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也要全社会的成员共同维护。广大群众也应该牢固树立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