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与诊断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发展目标。以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为导向,主要针对肿瘤等重大疾病进行靶向性治疗与精准诊断开展工作,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以取得国内领先水平、争创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为工作重点,争取以高水平的技术成果促进河南省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瞄准学科前沿、确定特色课题,积极面向省内外、国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以推动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与诊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四、学术委员会。重点实验室设置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审议实验室的研究目标、任务和方向,审定重点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批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等。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学术委员会一般由9-15名省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郑州大学的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任期五年,由郑州大学聘任,报河南省科技厅备案。
五、主任负责制。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在管理上接受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以及郑州大学的指导。学术上对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管理,包括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人员聘任,行政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制订等等。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及形成决议。
六、人员构成。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固定研究人员、流动研究人员(包括兼职、访问、博士后等)、以及研究生等组成。为保证重点实验室的顺利运行,固定研究人员力求精干,并保持相对稳定。为促进科技人员流动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超过科研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需要,以多种形式吸引省内外优秀人才。鼓励人才流动,促进研究人员间的团结合作。
七、仪器设备。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进行仪器的管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保证仪器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
八、科研成果。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及开放基金支持的相应研究成果的署名完成单位应注明本实验室,即“河南省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与诊断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Targeting Therapy and Diagnosis for Critical Diseases, Henan Province”)。
九、开放课题。根据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内容,设立一定数量的开放课题,经学术委员会审批后面向社会开放。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科研人员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同行专家和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依据“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
十、经费收支。实验室的课题经费,按国家规定以课题为单位实行全成本核算。公共运行费主要由实验室运行经费解决,收支由实验室主任决定。
十一、学术活动。为保持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学术报告,组织、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尤其鼓励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在各级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以扩大本实验室在省内外的学术影响。支持和鼓励在实验室内部举办各种学术活动(包括组会、研讨会、学术沙龙等),不断开拓新的学术思想。
十二、对外宣传。为展示重点实验室研究成果,扩大影响,做好重点实验室对外宣传工作。由实验室指定人员负责建设和维护重点实验室网站,网站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网站发布内容均需重点实验室主任的审批通过。重点实验室所有人员有义务为网站内容更新提供信息,相关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交流、重要活动等等。
十三、年度总结。为便于各级领导部门了解本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年度总结是对上、对外输送信息的重要窗口。年度总结每年一本,全面反映实验室工作进展、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及重大事项。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应于每年1月中旬将上年度本人科研工作情况汇总(包括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重点实验室存档。重点实验室指定专人于一月下旬完成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