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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0日 17:14    浏览次数:


为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服务广大师生教学科研需求,实验室管理中心建设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和网上采购商城。为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第一批)进驻我校危险化学品采购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入库申请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资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近三年内的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6.特别资格要求: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

7. 气体销售或生产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二、供应商入库申请材料:

1.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郑州大学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近一年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4.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商授权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及个人简介;

6.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7.生产商自主品牌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区域代理商的经销商授权书等;

8. 提供近一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 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的声明;

10. 特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提供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明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含租赁)。

三、具备入库申请资格的供应商可提交入库申请材料,经我校遴选、批准后,方可注册入库。

四、入库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大学试剂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接受学校管理部门的考核和管理。

五、申请资料报备要求

供应商入库申请需提供各类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在10月15日前送至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726A房间,或邮寄至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邮编:450001)。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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