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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剧毒化学品和精神麻醉药品集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4日 16: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类技术物资,为避免管理不当和滥用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国家出台多部相关法规规定,对特定药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处置等做出严格要求和规定。

为此,我校出台《郑州大学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参见附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储存、保管、领取、发放、调剂、使用、报残损、销毁、遗失报告等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本帐、双锁)。实行“三铁一器”(保险柜、防盗门、铁窗、报警器),并与公安部门的110报警系统及学校监视系统联网,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为不折不扣落实国家、部委和我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保障学校、师生和社会安全,减少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效率,减轻各学院(中心)管理压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由郑州大学实验室技术物资流转服务平台统一收集管理,实行按需领用,安全配送,严格规范使用、储存、销毁管理。

本次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集中储存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学校开展集中统一收集工作,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必须全部清查、盘点、收集。今后所有实验室不得存放此类药品,因存放此类药品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和各学院(中心)主管责任人承担,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国家相关机关处理。

2、本次盘存、清查活动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组长为各学院(中心)一把手,主管安全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化学品安全员为成员。

2022年9月15日至9月22日各学院(中心)组织开展所属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的清查工作,并登记造册(模板见附件)。课题组需要继续自用的,请注明并在试剂瓶上贴上标签,并打包。各学院(中心)集中收集并暂存。

2022年9月24日前,将盘存表(电子版)发送到jswz@zzu.edu.cn

2022年9月26日,实验室管理中心技术物资流转服务平台将分期、分批派专人、专车前往各学院(中心)收集,转运至技术物资流转平台试剂库集中保存。

联系电话:67781236     67781518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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