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欢,女,河南鹤壁人,中共党员,哲学博士,讲师。
一、教育与工作经历
2007年至2011年,就读于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哲学专业,获哲学学士学位。2011年至2014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中国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2014年至201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
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郑州大学哲学学院(老子学院)。
二、研究方向与科研成果
1、主要研究领域:先秦哲学、道家哲学。
2、科研成果
①主持完成2020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青年项目:《<庄子>物论思想研究》,并以优秀结项。
②近几年正在完成所主持的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道德自我观:“物”视角下的庄子哲学研究》。
③在《人文杂志》、《孔子研究》、《哲学门》等C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其中《至善与本真——先秦儒道“知止”观念的一个比较》(《人文杂志》,2023年第10期)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哲学》(2024年2月)全文转载。
三、教学方面
1、主要讲授《中国哲学史(上)》、《中国哲学原著选读》、《中国伦理思想专题》、《道家哲学研究》等课程。
2、主持完成“以‘大班授课、小班讨论’教学模式为基础的《中国哲学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项目(编号:2022ZZUJG034),发表了一篇专业教改论文(刘欢:《“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模式下的《中国哲学史》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第4辑第1卷(总第7卷)(2024.12)),创设了比较完备的匹配于线下课程的学习通线上学习资源,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专业课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