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日期:2024-04-1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并适度向特色专业如软件工程卓越班倾斜。

    计算公式:专业推免生名额(普通班)=学院推荐名额总数/年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结果向下取整数(即只舍不入),多出部分倾斜给特色班。

    二、推免资格与基本条件

    当年统招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本人提出申请者,可以参加推免生综合测评: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行政处分记录;

    3.修完前三年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并取得成绩,无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记录;

    4.三年总平均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左右(根据当年指标情况具体确定);

    5.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6.已完成学籍注册。

    三、优先条件

    基本条件相当,有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兵役者;

    2.在校期间代表学院参加学院推免科创加分之外的其他重大比赛,获得国家级表彰者;

    3.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由学院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测评内容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科技创新、综合表现共3项。

    2.综合成绩计算

    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占90%,科技创新占7%,综合表现占3%。

    综合成绩(百分制)=(三年个人平均绩点∕满绩点)*90+(本人科技创新分值/科技创新本专业最高分)*7+(综合表现成绩/综合表现满分值)*3。

    3.排名

    同专业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按照综合成绩一起排名,按照本专业分配的指标获得推免资格。

    五、推荐程序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办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本届学生辅导员组成)和专家组,工作小组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推免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学生申请加分项目进行审核。推免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由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成绩核定、科技创新分值统计和审核、综合表现打分,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2.推免小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拟定推免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3.参加推免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推免生名单在学院适当位置或学院网站公;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推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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