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体系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作者: 时间:2023-11-25 点击数:

       2023年11月25日,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体系研讨会在郑州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郑州大学共建)、郑州大学依法治校研究所、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领导,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以及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

 开幕式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沈开举教授主持,沈开举教授对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


    (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沈开举)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于春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何剑、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先后致辞。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  于春林)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于春林向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指出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体系是编纂教育法典里面的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相关研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于春林处长提出相关研讨交流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握好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把握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为将来教育法典编纂提供相应理论支撑。

(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何剑)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何剑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徐军保委托发表致辞,对本次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表明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不仅是法学界与教育界共同思想的交流融汇,更是共同推动教育立法的生动实践,对未来教育法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对我们河南省教育法制工作也具有很强的学习和借鉴价值。

(郑州大学副校长  张倩红)

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代表郑州大学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张倩红校长指出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关乎学校师生利益的切实保障,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为完善我国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建言献策,为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在开幕式后,各位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合影留念。

 本次会议共设四场单元讨论,与会专家与学者围绕“教育治理与教育救济”“学生权利与救济”“教师权利与救济”“教育行政诉讼”四项议题进行学术交流与深入研讨,旨在促进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体系,回应现实需要与时代发展,为教育法学工作者提供交流机会,共同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和学术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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